关于教会举行婚礼的条例
1. 为双方都是在本教会重生并受洗或转会籍的会友主持婚礼,是教会牧者的责任。
2. 在牧者时间、条件许可的情况下,本教会也可以考虑为会友以外的人主持婚礼。
3. 根据圣经,本教会只主持一男一女的婚礼。
4. 双方必须在举行婚礼前最少三个月(90天)以上,告知本会牧者。
5. 双方必须经过婚前辅导,并完成课程的所有要求,才能在教会由牧师证婚举行婚礼。
6. 本教会对于双方均未受洗的朋友,可以根据情况考虑是否证婚。但必须满足上述第3-5项的规定。
7. 根据圣经,本教会不主持基督徒(重生得救并受洗)与非基督徒(未重生得救、未受洗)的婚礼。
8. 本教会不主持其它任何违反圣经真理的婚礼。